办理条件
申请出入境证件出境的公民。
但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现场打印或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函件的印章及签字人信息应当与单位报备信息一致);
3、未满16周岁的人员如无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为郑州的现役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具有审批权的部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定居国外的在郑州暂住的中国公民,应提交有效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流程
先网上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领表-填表-受理(需要采集现场人像、指纹、签名)-领回执-缴费-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结时限
河南省户籍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20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
护照 每本120元
加注 每项20元
办理地点
出入境(北区)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郑州市丰庆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交警五大队院内
咨询电话:0371-69625990
投诉电话:0371-696259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其他说明:法定节假日暂不办公